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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视并发症与危害
文章类型:近视病发症 文章加入时间:2007年4月27日16:5
    高度近视眼定义为:- .600 - - .800度以上的近视眼
  近视眼的症状:经常用眼的近视者,可出现一些其他感觉异常,如畏光、眼干、眼痒、或异物感,时伴眼皮沉重、眼痛及头痛等现象。常见有飞蚊幻视、视物变形、重影、小视(尤其配戴高屈光度眼镜时)、闪光(玻璃体对视网膜的牵引,引起视网膜刺激症状)、变色等,阅读过近,调节与辐辏关系失调,过度集合易发生眼疲劳现象。为避免眼疲劳多放弃集合,日久可引发外隐斜或外斜。
  近视眼并发症:近视眼危害主要在于并发症。除普遍的远视力低下、视疲劳,以及特有的体征外(眼底豹纹及弧形斑等)还有其他特征: 
  如斜视、弱视、青光眼、白内障、玻璃体混浊、脉络膜-视网膜病变。黄斑病变、视网膜脱离、后巩膜葡萄肿等。
  近视眼的眼功能变化:周边视力(视野)异常、色觉、光觉、对比敏感性、立体视、深径觉、调节与辐辏关系、眼位与眼运动。
  近视眼的眼底病变:豹纹状眼底、视盘、黄斑、漆裂纹样病变、脉络膜-视网膜病变、周边眼底。
  近视眼致盲原因:常见为视网膜脱落、黄斑病变、白内障、青光眼、视网膜脉络膜病变,后极葡萄肿、玻璃体病变、及弱视。近视眼除直接致盲外,还因功能异常、视力不良,在各种场合易受外伤而致盲者更是无法计算。
文章出处:
文章作者:pj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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